“当上海的法官们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时候,李双江梦鸽夫妇在竭力为孩子争取一个‘嫖客’的名分。”这是8月20日微博大V薛蛮子转发的一条微博,而三天后,他本人也轻轻松松拿到了官方认证的‘嫖客’身份。
眼看这个天使投资人陷入道德困境,仍有声援者试图划分出“私德”与“公德”的界限,而拒绝薛蛮子犯罪的细节。遗憾的是,已经有法律专家指出,一项“聚众乱淫”让其嫖娼由治安问题上升至刑事案件,很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彻底与中国拜拜。
比这更严重的是,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接受不了一个人私德上的污名,当一个人道德上被彻底矮化后,他纵有再多努力似乎都没有意义,似乎连嫖娼都赖账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是天使。于是,薛蛮子的公益行动和公共言论,无不要经受人们的道德观检视,甚至他的个人行为也被用以抹黑和贬低大V们。而这些讨论早已远离了他嫖娼和违法这一事实基础。
在薛蛮子成为“嫖客”后,李天一似乎压根不想去争取一个“嫖客”身份。在后来的庭审中,他翻供称“因为睡着了最后连嫖娼也未进行”。
法庭如何认定和判决,目前还不为人知。不过有一点很是明了,舆论关注的似乎并不是李天一是否存在强奸行为,反倒是一直对当事人的隐私、梦鸽的上访、庭外的围观者等花絮观察细致入微。有好事者更宣布梦鸽庭审结束后还要火速赶场参加总政歌舞团的演出,颇能吊人胃口。
一切都显得矫枉过正了,一切都在偏离主题。在薛蛮子案和李天一案同时成为舆论焦点时,对两人的穷追猛打,似乎更要明确这样一个观念: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舆论的归舆论。